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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校园横幅、海报管理办法(试 行)
日 期:2014-03-20 阅读次数: 50
为了创建美观、文明、洁净的校园环境,加强学校校园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校园文明进一步制度化、规划化,现就我校宣传横幅悬挂、海报粘贴特制订本办法。
一、横幅、海报等申请须知
1.悬挂、粘贴地点
横幅的悬挂地点有:校名石旁、图书馆外墙、学生活动中心外墙、体育看台二楼栏杆、图书馆和B5楼连廊、二饭堂至C5连廊、二饭堂和图书馆的连廊 、文科楼正门口。
海报的粘贴地点有:风雨长廊、自立展架、图书馆外墙(大型海报)、学生活动中心外墙(大型海报)、足球场看台外墙(面向三饭堂一侧)、各单位宣传栏(该海报相关情况请参考《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校园宣传栏管理办法》)。
2.规格
该规格为横幅制作规格。
校名石旁长12m 宽0.8m-1m
图书馆外墙高19m 长10m
学生活动中心外墙高12m 宽8m
体育看台二楼栏杆长18m 宽1.5m
图书馆与B5楼连廊长22m 宽0.8m-1m
二饭堂至C5连廊长10m 宽0.7m-0.8m
二饭堂与图书馆的连廊长 15米 宽0.8m
文科楼正门口长11m 宽0.8m-0.9m
二、申请流程
横幅悬挂、海报粘贴的申请在学校办公室网页下载“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按表格填好,发送至邮箱wanhuilan@gcu.edu.cn,由党委宣传部审核。
其中,团学类活动横幅悬挂、海报粘贴在“校园文化管理系统”按要求填表,进行申请,流程如下:
1.举办团学类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申请悬挂横幅、海报,需登录“校园文化管理系统”(下称“系统”)进行申请,地址:http://10.1.1.41。
2.系统设置三级权限,一级权限为党委宣传部、学校团委,二级权限为各二级学院团委及校级学生组织,三级权限为各团支部及学生社团。各级用户账号由上级权限用户增设及管理。
3.三级用户申请活动须登录系统填报并提交二级用户审核,二级用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一级用户审核;二级用户申请活动登录系统填报后提交至一级用户审核。
4.系统开放运营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日期前的申请按原管理办法执行。
操作步骤、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1。
三、横幅、海报内容的相关规定
1.横幅、海报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社会实际,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学校精神。并注重发挥横幅、海报的校园文化建设的功能,使广大师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行为习惯。
2.纯粹商业性宣传的横幅、海报不准许在校园内悬挂、粘贴。带有商业性宣传的横幅、海报原则上不准许在校园内悬挂、粘贴。
横幅、海报主要字眼、中心内容尽量不要有企业名字。若有企业冠名应着重突出横幅、海报的主要活动内容。
3.横幅、海报的内容要做到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美观大方,具有教育意义,符合校园整体环境需求,能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和办学特色,并为广大师生员工所喜闻乐见。
四、横幅、海报张贴、悬挂、拆卸等相关规定
1.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和主广场等主要公共区域,一般悬挂、粘贴配合党和国家、全校性重大活动及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宣传横幅及海报。
2.横幅海报的制作应整洁标准,悬挂于学生生活去道路上空的横幅高度不得低于3.5米;悬挂方式应规范、端正,置于建筑物外墙的横幅、海报需紧贴外墙,幅面大小要与悬挂空间相协调;悬挂横幅不得破坏绿化或阻碍交通。悬挂方式应规范、端正。
3.申请悬挂横幅、粘贴海报的单位须明确责任人,负责悬挂、保持整洁美观、到期取走等工作。若申请时间到期仍没有取走,将取消该申请单位一个月的横幅、海报悬挂、粘贴资格。
4.如有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擅自悬挂横幅、粘贴海报者,将没收横幅、海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一段时间内的悬挂、粘贴资格。
5.若遇突发状况,党委宣传部可视情况的变化采取转移、提前摘除、责令更改等措施。
6.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团委会按照“日抽查,周必查”的方针派督查小组对横幅海报的悬挂、粘贴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记录在考评中。对校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的信息,监督小组有权利予以清除,党委宣传部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