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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决定
日 期:2014-03-22 阅读次数: 94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提升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一、建设目标
以提升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重点,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建设内容
“中心”应借鉴有关高校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适合我校教情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运行机制,重点突出以下建设内容:
1.开展教师培训。面向学校全体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基础课教师开展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必要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能力。
2.开展教学咨询服务。面向学校全体教师、重点是新进教师、中青年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本校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3.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着重研究公共基础课和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创新;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策略与技巧,提高教学能力;推动营造重视和研究教学的氛围,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文化;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4.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会同校内有关部门,加强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考核、检查、评估和交流,确保教学改革卓有成效、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5.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汇聚本校优秀青年教师等高水平师资,集成校内优质教学资源,形成共享机制,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实施全方位服务。
6.承担促进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的相关任务,组织校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管理人员培训;开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实践研究;组织开展校内高校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为校内高校开展师资培训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特色专业办学经验,发挥“中心”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学校将整合相关教学资源,配套相应保障措施,全力支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工作。希望各单位全力配合,积极参与。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