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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职称申报条件》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日 期:2018-04-27 阅读次数: 70
关于下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职称申报条件》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职称申报条件》等系列文件(见附件),并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及人社厅备案,该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职称系列文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