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受理
联系电话: | 020-36903011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行政楼611室 |
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 |
8:40-12:00,14:30-17:50 | |
传真号码: | 020-36903011 |
电子邮箱: | dep-xxgk@gcu.edu.cn |
监督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 | 020-36903011 |
电子邮箱: | dep-xxgk@gcu.edu.cn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 期:2018-09-08 阅读次数: 55
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8]第68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华广教务[2018]第33号),学校组织开展了 “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审核,现批准立项建设一批研究方法科学、实施方案合理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76个(见附件),其中:
1. 专业类项目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特色专业1个);
2. 专业核心课程群1个;
3. 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 ;
4. 精品教材10本;
5. 实践类项目1个(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6. 教学团队2个(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7.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2个,其中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4个,课程思政1个。
二、实施方式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专项资金的通知》(华广教〔2018〕49号)文件,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纳入2018年度“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立项规划,各学院统筹资金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所在单位是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项目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教务处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数及资助经费的考核依据。
(二)项目一经立项,负责人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中止或延期。如出现该情况,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联系人:李丰芮,联系电话:36903322。
附件: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
Files/adminfiles/440A8D19E716292B/2018103115300010303.docx
Files/adminfiles/440A8D19E716292B/2018103115300010303.docx
教务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