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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年度检查自评报告
日 期:2018-04-11 阅读次数: 66
一、基本情况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原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是教育部2005年批准筹建的一所本科学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投资方为广州市云峰文化教育有限公司、广州市宏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珠江云峰酒业有限公司,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黄震宇出任董事长,邱学青出任院长。
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一号,占地面积约1723亩(平方米);校舍面积516532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用房面积188569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0.132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329.245386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38441.648427万元。
2017年共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1583人,专业35人,教职员工1221人(其中全职的885人),专任教师914人(其中全职的57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74人(其中全职的70人),占30%,研究生以上教师805人(其中全职的520人),占88 %。
学校按照“依托华工、错位发展,高起点建设、高质量办学、凝练特色、创建品牌”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重人品、实基础、强能力、有专长”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凭借独特的行业优势、地域优势、名校优势、合作优势、机制优势,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先后推出了旨在增强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大三战略”;实施了旨在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奖励优秀教学和科研成果的“双百方针”;提出了旨在发展学生的职业能力和个性化培养的“个人拓展计划”;创新协同育人平台,加强校企合作,深化校政合作;积极引进国(境)内外优质智力资源和教育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五”期间,学校以“创新强校工程”为引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省校两级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推动学科建设上台阶;以“强师”工程为导向,促进高水平队伍建设;以协同创新平台为依托,争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及成果有所突破。致力于通过五年的建设,使学校的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结构更加优化,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应用型大学。
2017年,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及各类学术科技比赛,171个团队、639人次共获国家级奖项34项、省级奖项137项,在全亚洲123支队伍参赛的壳牌汽车环保马拉松大赛(亚洲)中,学校获亚洲冠军。学校游泳队、田径队、定向越野、武术队、乒乓球队等项目参赛队员55人并有74人次获省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在第四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广东赛区选拔赛,学校男子篮球获冠军,并代表广东省高校参加中国大学生联赛总决赛。
办学至今,学生在各类大赛中,共获得12项国际性赛事奖项、372项全国性赛事奖项、549项省级奖项。学校先后获得“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院校”、“全国学生最信赖的十佳独立学院”“全国最具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广州最好的独立学院”“2017年度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等殊荣,并位列“2017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七位以及“最佳专业全国第六”。
二、上年检查整改情况
根据教育部令第25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6号《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民办高校2016年度年检结果的通报》(粤教策函〔2017〕56号)的要求,我校针对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进度和措施报告如下:
1.关于校舍建筑学校不拥有产权的说明和整改措施。目前,我校建筑均为学校产权,一期用地818亩已办结土地使用证,其中28.5万平方米建筑办理房产手续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已办结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备案手续,正在办理房产手续。另外3.6万平方米建筑已在城管部门办结违规建筑处罚,目前正在办理规划验收工作。二期用地134亩,已办结规划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已有建筑物15万平方米。
2.关于资产财务管理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措施。
我校债务主要有:银行贷款23,90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100万元、长期借款19,800万元),我校近几年已积极采取措施化债,每年按贷款合同的还款计划归还银行贷款,逐步减少贷款规模。
根据学校章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开办资金规定,2017年对未验证资本作了调整,实收资本从原来的33,612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调整后实收资本金额与登记证开办资金金额相一致,同时,应付股东及关联企业往来款共计30,364万元。
关于资产负债率偏高主要原因:由于我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2017年收取的学杂费中32,512万元作为学校当年的预收账款,该款项将在2018年度1-8月按月结转学校事业收入形成损益;应付股东及关联企业往来款30,364万元,股东及关联企业未提出还款要求,留在学校作运营周转。剔除上述两因素,我校实际负债额尚在可控范围内。我校一直以来非常重视资金风险的防范,筹措资金都是在学校财力允许和可控范围内进行,风险相对较小。
3.关于教职工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校一直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只要教职工入职时未到退休年龄、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组织关系,我校都会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购买五险一金;当然,因为我校是华南理工大学与投资方合办的独立学院,在教职工团队中存在返聘小部分华南理工大学(或其他高校)已退休,或阶段性劳务聘用个别仍在原单位未正式退休的教学或管理人才,这些人员按现行政策不需且无法为其购买五险一金,而又因每月需为其支付薪资(劳务)报酬,就会在统计年度内出现有支付薪资报酬的教职工人数比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工人数多的情况,从而造成感觉“教职工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人均水平低,且未做到全覆盖”。
至于“未见医疗保险支出”,我校每月月中都按时向广州市花都区地税局新华分局转账缴交当月教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费,其中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单位部分就是我校每月为教职工支出的医疗保险费用。
4.关于学生资助体系不完善的说明和整改措施。我校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处领导为组员的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要求制订了本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相关制度十余项,严格按照要求评选各类奖助学金,建立了贫困生档案,通过企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费减免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2017年在广东省资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优秀。接下来我们会充分调研,借鉴其他高校的方法更好地推进我校学校资助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我校根据上级的要求,从2017年1月起已经按5%比例进行计提学生奖助学金,并开设专用会计账户进行核算。学生资助经费完全满足了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资助标准和覆盖比例的支出。我校会一如既往积极按照规定,全力保障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完成。
5.根据国家有关民办学校的改制政策,我校将加快推进“非专营”转制工作,尽快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根据国家对教育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更加规范地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完善和修订我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把我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到更高水平。
6.关于学校转制工作。我校已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订法)的精神。学校正在进一步论证关于独立学院转制的问题,并将进一步研究我校的转制工作。
三、年检自评情况
(一) 必达指标
1. 符合《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各项要求,没有被列入“限制招生”名单。说明:
(1)位于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与“限制招生”之间,没有被列入“限制招生”。在校生21583人,专任教师914人,外聘教师226人,教师总数1028人,生师比为20.9:1。
(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的标准。我校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有805人,占专任教师的88%。
(3)生均教学行政用房位于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与“限制招生”之间,没有被列入“限制招生”。教学科研用房面积188569平方米,行政用房3688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共223634平方米,在校生21583人,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0.36平方米/生。
(4)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的标准。在校生人数21583人,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0329.24538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约为4786元/生。
(5)生均图书位于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与“限制招生”之间,没有被列入“限制招生”。我校馆藏图书共120.1324万册,在校生人数21583人,生均图书56册/生。
2.办学管理规范,学校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在办学过程中没有因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情形。说明:
我校办学以来,办学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25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6号《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办学。
不存在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的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行为。根据我校发展需要,我校向广东省教育厅申请学校更名,办理手续完善,并得到教育厅、教育部的同意我校更名的批复,学校于2011年5月进行正式更名。
我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真实,明确列出我校的学费、住宿费相关信息,并按照所有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确定收费范围和标准,所收学费、住宿费等均经广东省物价局备案。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校园网、学生录取通知书等公布。我校按学年实行收费,在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并严格执行退费规定。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办学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员证、结业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制定学生转专业、转学、毕业、结业、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我校贯彻落实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四重”建设任务,在学科建设、基地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报、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核心指标上均取得突破性进展,跻身全国一流独立学院行列。我校建有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秩序良好。
我校为在校师生提供在职证明、在校证明、计生证明等证明,严格依据被证明人的真实情况开具相关证明。
我校与投资方和举办方合作良好,学校资金往来运行有序。我校流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学费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占全年收入总额的95%。学校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运营、建设和发展。投资方没有发生抽逃挪用办学经费的情况。学校资金管理遵守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学校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3.学校积极启动资产过户工作,并有部分或全部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且手续齐全、完整。说明:
我校拥有完全法人财产权,投资方按时足额出资,所有资产都已在学校名下。目前我校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取得,一期建设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即将完成,二期建设的房产产权证正在积极办理的过程中。我校严格参照《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继续规范资产、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快资产办证进度,为我校自主办学提供保障。同时,我校积极推进化债计划,将债务风险维持在合理水平。
4.学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障教职工各项权益,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拖欠教职工工资的情形。说明:
学校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了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入职时未到退休年龄且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组织关系的签订劳动合同;退休返聘的签订退休返聘合同,阶段性劳务聘用仍在原单位未离职或未退休的签订劳务协议),从而为我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及教职工的各项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方面,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完善工资绩效体系,提高教职工福利,有效保障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分配的公平公正。2017年内每月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足额发放全职与兼职人员工资,全年共发放全职人员工资总金额9683万元,兼职教师工资总金额748万元。
学校一直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只要教职工入职时未到退休年龄、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组织关系,我校都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购买五险一金;对于小部分返聘华南理工大学或其他高校已退休、或阶段性劳务聘用仍在原单位未离职或未退休的教学或管理人才,虽然按现行政策不需且无法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但学校专门为他们每月增发以其薪金按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12%比例套算的住房补贴,使他们也享受到与劳动合同用工的教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福利)。并购买教职工校方责任险,在特定的节假日(如教师节、春节等)为教职工送上节日的祝福,完成社保单位缴费总额1252万元,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总额872万元。
学校从没出现拖欠教职工工资与福利的情况,没发生因此造成的任何劳动争议。
5.安全工作落实,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说明:
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我校保卫科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完善修订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校园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部门的职责,为学校治安管理的方方面面设立了依据。日常工作中督促物业公司保安部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值班执勤,进一步完善了学校保安员的职责规范,对物业公司保安人员的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教育、学校大门的管理、巡逻岗、固定岗、监控室的管理等提出要求,责成保安员在值班期间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把各项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精心组织在校园内的安全检查。2017年后勤处保卫科组织对学校的公共区域、教职工宿舍、流动人口、商铺进行检查12次,主要排查校内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在我校进行各项活动。针对校内易发生的诈骗案件,相关部门多次联合秀全派出所民警在学校进行宣传,以提醒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
认真受理学校师生的投诉,对待学校师生的投诉,相关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根据投诉的实际情况适时选择报警处理;对能在学校内部处理的问题,通过查看视频监控,为学生找回丢失物品多起。对没有解决结果的问题,也做到给投诉人满意回复。
我校的消防工作在学校领导和后勤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一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全面提高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学校各部门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全年实现了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人身伤亡事故,为我校的全面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
6.收入支出情况或资金流动情况、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合理合法。说明:
学校流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杂费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占全年收入总额的95%。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需求,积极支持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我校没有发生投资方抽逃挪用办学经费的情况。学校资金管理遵守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学校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分别建立《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十项多财务管理制度。对每年的财务决算均按规定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对当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汇算清缴,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涉税鉴证报告。
(二) 一般指标
1.学校重大事项变更及时报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说明:
我校重大事项包括章程修改、举办者变更、董事会成员更换等事项能够及时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和核准。
2017年,我校将校长邱学青、党组织负责人张培祥增补为我校董事会董事成员,相关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手续正在向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请办理。
2.学校决策机构及其成员依照法定程序决策重大事项。说明:
我校制定有《学校章程》和《董事会章程》。在办学过程中,我校严格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依法落实各项规定,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依法办学。董事会是我校的决策机构,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3人(此为目前在教育厅已成功备案情况,相关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我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保障校长行使职权。校长由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任,校长的资质、聘任和核准均符合法定要求。学校还设置有校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代会、工会等民主管理机构,依法在学校开展活动。
关于聘任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等相关重大事项均能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上报董事会审议。
3.依法保障校长履行职权,没有违反规定、约定解除校长职务的情形。说明:
我校依法保障校长行使职权,没有违反规定、约定解除校长职务的情形。自办学以来,我校聘任华南理工大学前常务副校长彭新一同志任我校校长,至2017年10月9日,彭新一同志到龄退休辞去我校董事及校长职务。2017年11月,经我校董事会讨论聘任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邱学青教授任我校校长。
4.依法依规收费,没有违规收费的情形。说明: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以下简称《186号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有关规定,2016年前学费收费标准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进行备案,住宿费经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后执行。2017年开始,学杂费收费标准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由学校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学校网站、新生录取通知书等载体上公示,并财务办公室外墙上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
5.按规定提取学费收入用于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说明:
我校全面执行国家资助政策,2017年我校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962人认定为不同等级贫困生。为2017级新生361人开辟“绿色通道”。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学生910人次,与上一年略有增加,用于勤工助学资金101.7万元。全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986.7万元,学校奖学金719.02万元,企业奖助学金76.64万元。办理学费减免4人,减免学费2万元。2017年贷款学生人数130人,贷款金额104万元,用于支付贷款风险计提金5.67万元。服兵役学费补偿金和学费减免金额98.4万元。全年通过以上途径用于学生奖助学方面奖助学资金共2094.13万元。
我校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处领导为组员的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要求制订了本校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相关制度十余项,严格按照要求评选各类奖助学金,建立了贫困生档案,通过企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费减免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2017年在广东省资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优秀。接下来我们将探索更加科学的资助方式努力做到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资助。
四、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部分校舍建筑学校不拥有产权的问题。我校已加快申请办理产权过户的进度,积极开展过户工作。已办结规划验收和建设工程备案手续,正在办理房产手续。另外学校向广州市国土和规划委员会申请和一期用地一并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目前,我校已办结二期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产权过户工作积极地开展中。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8年4月11日
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落实新法新政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