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受理
联系电话: | 020-36903011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行政楼611室 |
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 |
8:40-12:00,14:30-17:50 | |
传真号码: | 020-36903011 |
电子邮箱: | dep-xxgk@gcu.edu.cn |
监督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 | 020-36903011 |
电子邮箱: | dep-xxgk@gcu.edu.cn |
规章制度
关于下发《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微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 期:2021-07-02 阅读次数: 147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提升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广教〔2017〕8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了《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微专业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附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学生修读辅修微专业实施细则.docx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1年7月2日